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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《人民日报》评《中国好声音》版权之争: 原创要有制度化支撑体系

    2016-08-05

    彭侃

    文章转自《 人民日报 》( 2016年07月28日 19 版)
    【新闻回顾】最近,围绕《中国好声音》的模式版权纠纷闹得沸沸扬扬。因为海外模式方版权费过高,制作方灿星不得不放弃原模式,转而进行自主研发。这一事件引起了业界讨论,有人呼吁,要摆脱对海外模式的“依赖症”,迈出原创步伐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也于近日下发通知,限制引进模式,大力推动节目自主创新。
    我认为,首先要有“试错”精神,让创作者大胆尝试。离开了“转椅”版模式的灿星正是通过“试错”,耗时数个月,最终研发出不输原来模式的“滑椅”版模式。也正是通过不断尝试,《极限挑战》《欢乐喜剧人》等优秀原创节目在东方卫视脱颖而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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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点评】 原创之路应该怎么走?

    我认为,首先要有“试错”精神,让创作者大胆尝试。离开了“转椅”版模式的灿星正是通过“试错”,耗时数个月,最终研发出不输原来模式的“滑椅”版模式。也正是通过不断尝试,《极限挑战》《欢乐喜剧人》等优秀原创节目在东方卫视脱颖而出。

    更重要的是,原创应有制度化的体系支撑,不能停留于某些领导的“拍脑袋”。例如在一些电视创意发达的国家,有个“电视实验室”制度,每年辟出黄金时段播出新节目样片,再根据观众反馈来决定是否继续制作,以此保证创新的连续性。浙江卫视从2014年起举办的原创模式大赛也值得提倡,大赛向社会各界征集方案,从中挑选优秀项目制作样片,择优播出,从而催生了《因为是医生》等优秀原创节目。

    原创需要得到足够的尊重和保护,让创作者得到应有回报。近年来,英国之所以稳居全球节目创意的“领头羊”位置,离不开其2003年颁布的一项政策。该政策规定,给电视台创作节目的制作公司可以获得节目模式知识产权,并可从后续开发中获得更好的分成比例。而在中国,对原创节目模式的保护还不成熟,相关法律制度和行业自律体系亟待建立。